果報是由過去已經造的業而產生的結果。要去瞭解以前所造的業仍然可以成為現在果報心和果報心所能夠生起的因緣條件是不容易的。因此,果報的本質應該被仔細地檢視,我們才能對業力和果報有更正確的理解。果報是實相,它是名法,也就是心和心所,果報心和果報心所生起的原因是由於過去已經造的業在適當的條件時帶來了結果。
當一個人在生活中遇到不愉快或愉快的事情時,人們通常會說:“這是他的業”。事實上,這是過去已造業的業報或果報,這樣人們才能正確理解業力和果報是不同的。如果一個人不能準確地表達,比如會說那個意外的發生是因為那個人的業,那麼對於不熟悉因果關係的人來說,這不會幫助他們清楚瞭解因和果的真相,他們會混淆業力和果報,把果報當成是業力。
當我們思考心的其中一個面向是果報心時,果報的因緣條件是累積的業和汙染雜質,我們應該會更清楚地看到不同法的真實本質。我們應該要知道,如果出現的對象並沒有透過各種感官門和意門被接收和經驗到,果報心就不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生起,業力的結果就不會被經驗到。當眼識生起時,眼識是果報,也就是過去業的結果。不僅是在我們發生意外、遭受疾病痛苦、經歷得或失、褒或貶時有果報;果報也在我們看到、聽到或其它感官經驗的每一刻發生。當我們經驗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對象時,也是過去已造業力的結果。正念能夠覺知在日常生活中看到,聽到,聞到,嚐到或碰觸到的那一刻的實相,智慧能知道這是果報,和善或不善不同。
果報一定會生起,但我們不會知道某個果報心的生起是由於過去哪一個業力成熟造成的。比如說,我們不會知道是哪個業產生的果報使我們聽到小孩子踢足球的聲音。業力業報的細節很難瞭解,這個主題是屬於不可思議的主題之一,是難以想像也無法徹底明白的,因此人們不需要試圖去臆測它們。
已造作的業是過去所種的因。即使是在生死輪迴中很久很久以前所造的業,它仍然可以是現在果報心生起的業緣。在看到或聽到的時候,如果有人去臆測這是哪個業所產生的果報,那麼他將無法從無明和煩惱中解脱。他只是在臆測一些他無法瞭解的事情,他並没有足夠的智慧可以達到穿透理解業力和業報的細節真相。然而,果報是業的結果,它經由感官去經驗不同的對象,現在這一刻正在出現,因此果報是可以被知道的。
在“四念住”經典中的心念住部份,提到的第一種類型的心是帶有貪愛的心。念可以生起並覺知到一次又一次在日常生活中出現的貪愛的特徵。如果念不生起,就不會知道在眼識經驗色塵之後,去執取被看到對象的貪愛的心是非常迅速地一個接著一個生滅。如果智慧知道這些自然出現的法的特徵,那麼汙染雜質最終會被根除。智慧可以瞭解到果報的特徵是過去所造業的結果,與善心和不善心的特徵是不同的。現在不同程度的善心和不善心的業行是以後果報心生起的因緣條件。我們不僅要知道在日常生活中明顯的果報的特徵,比如一個愉快或不愉快的事件,也要知道在日常生活中透過不同感官去經驗到許多對象的果報的特徵。
如果我們瞭解果報心的生起是由於我們過去造業的結果,我們還會對其他人感到憤怒或是因為我們所受到的果報而責怪別人嗎?在經文中記載了那個時代的人在生命中遭受到各種各樣果報的事故。同樣的,現今不同事件的發生也清楚地顯示每個人都必須收受不同的果報,因為這是過去業力的結果,但我們無法預測它會以何種方式出現。例如,一棟建築物被炸後可能倒塌然後壓死主人。但其實炸彈不是這個人死亡的真正原因,他的死亡也不是由於被槍擊或襲擊造成的。事實上是因為過去所造的業的果報心會經由眼、耳、鼻、舌,身經驗結果。因此,我們不需要因為所受到的果報而去生别人的氣或責怪他人。念可以覺知到果報心的特徵,智慧能瞭解果報心也是無我的。
因此,我們可以理解到果報生起是過去造業的結果,是不同於貪、瞋、痴,或是其它善法的時刻。善法和不善法是現在的因,它們是未來果報心生起的因緣條件。
外在顯現的各種物體以及我們身體的高矮和膚色深淺,這些能出現實際上是因為色法撞擊到眼淨色。如果没有眼淨色我們就不能看,也不能接著去想像各種形狀和形體,以及身體的高矮和膚色的深淺。聲音也是一樣,只有當聲音撞擊到耳淨色時聲音才會出現,然後馬上就完全滅去。它不屬於任何人。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的覺知到這些法的特徵,那麼把實相當作是一個人或是某個東西的錯誤見解就可以慢慢地被根除。
在日常生活中,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一次又一次地生起,這些瞬間立刻生滅的法都是真實的。它們可以是正念覺知的對象,讓智慧能夠去瞭解它們的特徵。以這種方式,實相的真實本質可以逐漸被清楚地瞭解,真相是沒有人,沒有東西。
我們應該仔細想想我們認為我們真正擁有的東西是什麼。當我們沒有看見那些所擁有的東西時,我們只能去想到它們而已,但我們相信我們擁有很多東西。然而,在我們看不到或摸不到它們的時候,這些東西對我們有什麼用處?當究竟法被智慧清楚地瞭解到本質是無我時,就會瞭解究竟法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樣的,就這點來說,所有人都是平等的。當眼識生起時,它看見出現的顏色,然後它就消失了。眼識和它所看見的對象不屬於任何人。因此,我們不應該把任何法當作是我或我的。就究竟法而言,每個人都是一樣的,但不善邪見對每個人來說會有汙染程度的不同。
我們習慣於去享受我們的財產,但我們可能會開始瞭解我們根本没有真正擁有過任何財產。事實上,只是眼識生起,看見,然後很快就消失了。當眼識没有生起的時候,我們的財產在哪裡呢?我們所擁有的只是眼識在瞬間看見所出現的對象而已,眼識看到的對象也很快就滅去。因此,把被看到的對象當作是屬於我們擁有的是正確的嗎?只在極短的時間内出現又滅去的對象是不會屬於誰的;這個對象只有在撞擊眼淨色時才會透過眼門出現。
聲音、氣味、味道和有形的物體也都是一樣,它們只是一瞬間撞擊相關的感官而已,因此我們不應該把這些瞬間生滅的法當作是我或我的。
我們都想擁有很多東西,其他人有的我們也都想要擁有。但這都取決於業力業報。現在生起的果報是由過去的業所造成的。因此,業的結果或果報不是任何人有權力控制的。没有人可以預測哪個業力會經由眼、耳、鼻、舌、身產生什麼樣的果報。
經典增支部裡,佛陀說:
比丘們,有四個不可思議之事,是不應該被思維的,思維任何其中的一種都會帶來煩惱和悲傷。這四個不可思議是什麼呢?
比丘們,佛境界[知識的領域]是不可思議的,是不應該被思維的…對於一個已入於禪定的人來說,比丘們,禪定境界是不可思議的,是不應該被思維的。比丘們,業力的果報是不可思議的,是不應該被思維的。比丘們,去臆測這個世界的一切是不可思議的,是不應該被思維的,思維任何其中的一種都會帶來煩惱和悲傷。比丘們,這是四個不可思議之事。
現在當我們在看的時候,就有果報心經由眼睛去經驗顏色。念可以覺知到實相的特徵:名法去經驗所出現的對象,色法是那個出現的對象。念只能覺知到這些實相的特徵,更多它就不知道了。它不會知道現在眼識這個果報心是過去哪一世的哪一個業成熟的結果,這是不可能被知道的。念能夠去覺知眼識,智慧能清楚地辨別眼識和眼識之後不善心或善心之間的不同。
註釋書描述心的第四個面向是心的多樣化的本質。心是多樣化的,因為心一定會有不同的心所伴隨一起生起。伴隨的心所是不同的,每個人都累積了不同的習性。不可能每個人都以相同的方式思考。人們有不同的外表和思維方式,他們的觀點和信仰程度也不一樣。即使是佛陀傳法一直到無餘涅槃之前,佛陀也不能讓所有的人都有正確的見解。對於那些已經累積了正確因緣條件的人來說,善報和善心會生起,使他們能夠聽聞到佛法,研讀探究佛陀所教導的真相。當一個人聽了佛法之後,應該詳細地根據佛陀所教導的真相去思考驗證,建立智慧瞭解實相的真實本質。
錯誤的見解不僅會出現在其它的信仰中,佛教徒也會根據累積的想法和觀點而有錯誤的練習。
在佛教第二次結集(毘舍離結集),Vajjiyan氏族按照他們自己的意見宣揚了不同的學說。他們其中的一個聲明是,為了達到開悟,人們僅僅只要念誦:“苦,苦”。由此可見,既使是在佛滅才一百年後就已經有錯誤的見解和錯誤的練習了。因此我們應該正確地研讀佛法並且仔細地探討佛法。
我們在經典“人施設論”裡讀到,關於佛法的領會,有四種類型的人:第一類ugghatitannu是能夠快速領會佛法並能體證四聖諦的人,甚至可能是在一個簡短的開示中達到開悟。第二類vipacitannu是聽聞簡短的開示,但還需要更詳細的解釋,之後就可以達到開悟。第三類neyya puggala是需要指導並且必需大量研究和發展智慧。第四類pad a parama是儘管已經聽聞了佛法,閱讀了很多的經典並且經常和别人討論和解釋佛法,但卻還不能達到開悟。現在這個時代已經没有第一類和第二類的智者了,只有第三類和第四類。
我們都應該學習才能夠瞭解四聖諦的意義是什麼,以及智慧是以何種方式透過眼、耳、鼻、舌、身和意門生滅的法而發展建立的。因此,我們應該要知道研讀思維佛法是非常有益的,是能覺知實相特徵的必要因緣條件。佛陀證道覺醒後,他以無與倫比的智慧和慈愛詳細地教導世人佛法。心的特徵,比如去看的心,可以是四念住的對象,因為它是實相。對實相的直接正確瞭解可以因此被建立,無我的特徵可以被清楚地知道。實相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地生起又滅去,它們不是我,不是某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