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淨:佛陀把我們的世間分成兩大類:色法與名法。色法就是物質現象,包括我們的色身;名法就是心理現象。色是對所有真正存在,但又沒有感知的物質的統稱。譬如眼前所見的景象,是真的存在,但是景象本身並沒有知覺。景象是因為“心” 的感知才顯現,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心的感知,也就沒有眼前的景象出現。呈現在眼前的景象其實也是各種顏色的組合,這顏色的組合是全部二十八個色中的一個色。
聲音是真有的,聲音在心的感知時存在,但隨即消失,聲音也是屬於二十八個色中的一個色。其他還有氣味、味道、身體觸到時的冷熱軟硬鬆緊等,也都是“色”。氣味、味道本身沒有知覺,舒服不舒服是心的知覺。
假如我們不知道所有一切色,在生起後立即消失,就會一直執著於那實際上早已經不存在的色,執著於景色、氣味、味道等等。
聆聽佛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培育辨識瞭解展現于當前的諸法實相的正見,一點一滴的慢慢累積正見,正見也就是智慧,才能逐漸鬆開牢不可破的我執。
我們的身體,不論何時何地,在觸到的時候,只有冷熱、軟硬、鬆緊的存在。用手觸摸身體,不論是哪一個部位,觸到的是冷熱,和軟硬;身體的動作,肌肉的牽動,就會出現鬆緊。細心體會的話,會發現所有的各種色相,是無比迅速的在變幻。感知冷熱,冷熱已經消失,身體呈現的軟硬鬆緊,也是隨生隨滅。
在感知身體的硬時,只有“硬”和感知硬的“心”是真實的。感知硬的心一閃而逝,但其後心的造作綿綿不絕,就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情緒感覺。這些由心造作出來的都是概念,概念法在究竟法的意義上是不存在的,但是它們卻能夠作為究竟法的影像而被人們所認知。
色的重要性,在於生命是由“色”和“心”的組合而成,佛陀開示了生命的實相,假如我們沒有研習佛陀留下來的教義,我們永遠也不會知道這個真相。所以,有的人到處求法,其實法是無所不在,而且就在自己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