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真相
朋友們:
Nina: 提出了錯誤見解的主題。
Ajahn: (老師) : 強調它必須被瞭解為是一種實相 (法) 。如果它不是在出現時成為智慧瞭解的對象,就只是在思考文字。
法不是荷蘭,不是泰國,不是任何地方,法就只是法。把它當作是一個自我、東西或地方是錯誤的見解。只有智慧才能根除有個永恆的我。 智慧也不是我。生起的不論是什麼就只是立刻滅去的法,不是我 (atta) 。
Sacca n˜¯ana (真相 智慧) 是對四聖諦在理智上有堅定地瞭解,從第一聖諦苦聖諦 (Dukkha,苦,不能滿足)開始。 苦聖諦最深的意義是法的生滅不能帶來滿足。如果第一聖諦不能被瞭解,就不能知道第二、第三和第四聖諦。此時此刻的真相是什麼?這一刻的真相就是第一聖諦。第二聖諦解釋苦的原因,苦的原因是貪;瞭解這個真相更為困難。任何真相,任何現在出現的法都應該被知道,否則永遠不會對第一聖諦有真正的瞭解。
在轉法輪經中,我們讀到:
『這苦聖諦應該被瞭知』
『這苦集聖諦應該被捨斷』
『這苦滅聖諦應該被作證』
『這導向苦滅道跡聖諦應該被建立』
相應部56相應11經
苦諦如病,集諦如病之因,滅諦如病癒,道諦如藥。
清淨道論 [512] XVI 87
聽聞佛法的目的是什麼?佛陀的教導能帶來智慧。智慧瞭解什麼才是真相,真相就是真相。由於無明貪愛,我們無法瞭解法的生滅。相反地,我們幾乎一直都對已經過去或尚未到來的未來有著依戀和期待。這就是為什麼第二聖諦還沒有出現。一天之中,慾漏 (k¯am¯asava) 、有漏 (bh¯av¯asava) 、邪見漏 (dit.th¯asava) 、和無明漏 (avijj¯asava) 在看、聽、或其它感官經驗之後立即生起,但都不被知道。
( Sarah 分享)
1.8 智慧必須發展
朋友們:
討論中提到了四種漏。這些是慾漏 (k¯am¯asava) 、有漏 (bh¯av¯asava) 、邪見漏 (dit.th¯asava) 、和無明漏 (avijj¯asava) 。 佛陀之所以教導漏,是要告訴我們在感官門經驗的過程中,遠在各種人和東西的概念形成之前,無明和貪愛就已經“滲”出來。即使現在我們在研讀和學習佛法,也根本不知道這些非常微細的污染。
對所有法都是anatt¯a (非我,無我)的瞭解必須從理智上的堅定理解到直接經驗法 (satipat.t.h¯ana,四念住) ,再到內觀智慧 (vipassan¯a n˜¯ana) 。內觀智慧有許多不同階段,在發展的歷程中會有三種遍知 (parin˜n˜¯as) 。以前沒有清楚地被瞭解的法已經清楚明確地瞭解,並“應用”到其它智慧瞭解的對象上。
在一開始,當理智上的瞭解發展時,對法的瞭解並不足以成為直接經驗法的條件。 即使是開始能直接經驗法的時刻,瞭解法是anatt¯a的程度也還不足以克服疑法和邪見。
漸漸地,透過智慧的成長,越來越深地瞭解覺知不是“我的覺知”,智慧不是“我的智慧”。智慧才能看到是什麼阻礙了對法的瞭解。這障礙是貪愛,尤其是對邪見的執取,執著於 “我” 可以覺知 或 “我” 可以遵循正道的想法。第二聖諦,貪愛是苦以及輪迴的原因在剛開始還不能被真正的知道。
關於第三聖諦,苦的停止 (dukkha nirodha) ,如果對第一聖諦還沒有瞭解,怎麼能瞭解對所有緣起法的終結就是苦的停止呢? 如果對法生起就滅去的危險不瞭解,就不可能瞭解第三聖諦。要瞭解第三聖諦,就必須看清行法的緣起緣滅。如果沒有因緣條件,就不會有什麼生起。
「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 緣起偈
(Sarah 分享)